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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湖新区企事业单位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人:浙江科技学院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09-28 00:00:00    浏览:1,952 次

安家补贴:

一、申报对象

南太湖新区企事业单位2020年后1月1日后新引进的符合安家补贴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的高校毕业生、机关单位选调生。

二、申报方式

1.申请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湖州)”,搜索“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安家补贴申领”,点击“在线办理”并提交申请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先下载《湖州市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空白表(附件2),表格须填写完整、本人签名及单位敲章齐全,确保填写信息与提供材料一致,再拍成电子照片上传。

2.申请人如为国(境)外脱产学习取得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在申请前请先完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二维码)下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看“在线验证报告”—查看“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下载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

4.网上办理所需材料请上传图片格式(JPG、PNG、BMP等),确保图片信息清晰可辨。

5.申请人请提前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持有中国银行社保卡的开通后须自行激活卡片,以免发生补贴无法拨付到账的情况。

附件

1.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安家补贴(关于印发《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委人领办〔2020〕3 号)第33项)

2.《湖州市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

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安家补贴

1.补贴对象与标准

2020年1月1日后,来我市创业或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机关单位选调生,已在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离职(或在职)攻读博士、毕业后回湖工作的人员。新引进(招聘),指之前未曾在湖州就业创业及缴纳社保费用。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每年补贴2.5万元,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每年补贴1.5万元,其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高级工每年补贴5000元,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每年补贴3000元;连续补贴2年。

湖州籍大学生及“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企业引进的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补贴标准上浮10%(上浮不叠加,上浮部分补贴在第二次申领时一次性拨付)。

已在湖事业单位工作且未申领过安家补贴的人才,离职攻读博士、毕业后回湖工作的,可按新引进博士享受相应政策;在职攻读博士的,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减半享受(已申领过部分补贴的,余下部分按新标准享受)。

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个月后可申报享受第一年度的安家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后可申报享受第二年度的安家补贴(自主创业的,需在湖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缴纳地税3个月以上)。县级可参照执行。

2.受理部门

市、区县人力社保局。

3.办理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填写《湖州市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确认后,向受理部门申请。

(2)审核。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官方网站公示7天。

(3)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拨付时已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停止拨付)。

4.申请材料

(1)《湖州市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属企事业单位招聘的,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属自主创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新区大学生补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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