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随军家属2016年2月1日后在市区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企业等经营实体(除从事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外);
2、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占有30%以上股份的合伙人、股东);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二、申请入口
1、浙江政务服务网
2、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
三、申请流程
四、申请材料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营业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在读证明(在校大学生需提供);
②毕业证书(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
③《军官转业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后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供)
④《市区随军家属就业优待证》。
五、补贴标准:一次性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