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创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
1、从事当年度市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
2、重点人群担任经营实体的负责人,且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依法持续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参加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
3年内可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平方米每天3元;创业陪跑空间免费为经营实体提供场地的,房租补贴由主办方享受,创业人员不再享受。
三、申请入口:浙江政务服务网
四、申请流程
五、申请材料
(一)《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二)经营实体营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经营实体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及完税凭证原件一份(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无需提供);
(四)租房合同及相房发票复印件一份(免费提供场地无法提供发票的,由主办方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相关经营实体负责人书面确认,并经区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五)中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
2.退役军人印证材料或证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土兵需提供)
3.残疾人证(跨地区的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4.就业困难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
(六)完税凭证(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