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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毕业生篇
发布人:浙江科技学院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04-18 14:01:00    浏览:97 次

一问一答--毕业生篇


毕业生就业服务

一、 应届毕业生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答:首先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其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浙江省人才市场人事代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浙江省人才市场签署;如果不是省人才市场人事代理单位,同时公司注册地为杭州主城区的,可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或持用人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委托书》,由浙江省人才市场对就业协议签署意见、盖章。签证前,需到www.zjrc.com人事代理频道-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毕业生预登记。

《人事代理委托书》可在www.zjrc.com-人事代理频道-表格下载模块里下载或直接至人才市场宣传栏自取。

最后,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送交学校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二.如何办理毕业生改派?

答:1当年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人事档案和户口迁移证一并派回生源地的,且未在生源地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现已在杭找到接收单位的,可在省人才市场领取或在浙江人才网下载《毕业生就业调整表》(一式3份),去生源地人才中心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再由现接收单位和省人才市场在《毕业生就业调整表》上盖章,然后再携带《毕业生就业调整表》和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到学校所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华星路203号,米兰洲际酒店斜对面)开具新的报到证,凭新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回毕业学校的派出所重新开具或修改户口迁移证,后持相关材料到省人才市场办理进杭落户等手续。

2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但现己同原单位解除协议的,并在杭找到新单位,新单位要求毕业生改派的,可在毕业当年和第二年内办理改派。新单位可到省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后,领取或在浙江人才网下载《毕业生就业调整表》(一式3份),请原签约单位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并盖章,再到原签约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之后分别到新单位和省人才市场盖章,再携带《毕业生就业调整表》和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学校所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华星路203号,米兰洲际酒店斜对面)重新开具新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凭新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回毕业学校的派出所重新开具或修改户口迁移证,后持相关材料到省人才市场办理进杭落户等手续。

 

 

三.如何查询毕业生档案有没有到省人才市场?

答:毕业生可自助查询。 

登录http://rsdl.zjrc.com/queryFile.do?zihan=1查询

 

四.党组织关系如何办理?

答: 1、凡党组织关系转入浙江省人才市场人事代理人员党委的党员,需提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处托管,并在确认档案到达我处后(可以登录http://rsdl.zjrc.com/queryFile.do?zihan=1查询到档情况),执《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浙江省人才市场一楼党办窗口办理转接手续,并填写党员信息登记表。表格也可自行到http://ccp.zjrc.com “党员之家”网站的“办事指南”下载“人事代理党员信息登记表 ”,填好后连同介绍信一起拿到党办办理。

2、凡党组织关系由浙江省外转入我处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需开“浙江省直属机关工委”;浙江省内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浙江省人才市场人事代理人员党委”,去向可以缩写浙江省人事代理人员党委。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部门开具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黑色钢笔或者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更正,需加盖更正章。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使用,如果整个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并另附党员名单。

5、办理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需党员本人前来办理,若本人无法前往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不能通过快递等寄信方式办理。

6、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处后,我们会将每名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支部编好后会统一发送短信通知前来参加支部组建会议,支部会议每名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每名人事代理党员一年至少参加1-2次党组织活动。

7、党组织关系若要转出我人事代理人员党委,首先需联系所在支部的支委告知转出事宜,办理手续时请携带我处发放的《党费证》或者《流动党员活动证》、本人身份证;如委托其他人办理时,出具委托书,到浙江人才市场党办来办理转出手续,并告知转入党组织的党委全称。

8、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在有效期内进行接转,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联系党办。联系电话:0571-88390048。

 

五.如何办理毕业生报到、落户?

答:办理流程:

1、查询档案到达情况。各大专院校依据毕业生就业协议或省人才市场开具的《人事档案调档函》将学生档案寄(送)达省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毕业生可通过自助查询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可以登录http://rsdl.zjrc.com/queryFile.do?zihan=1查询到档情况)

2、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在确认档案到达后,用人单位、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于12月20日前将办理落户所需相关材料送到省人才市场一楼大厅人事代理窗口。

3、办理落户手续。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受理,并在2周内为毕业生办结落户手续。

办理报到落户所需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毕业,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对因未还清助学贷款而暂时没有拿到证书的,出具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

(2)《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

(4)与在杭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

(6)一张一寸照片。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

(4)一张一寸照片;

3、通过浙江省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在职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浙江省内生源本、专科毕业,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未婚人员。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5)与在杭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杭州市社保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

(7)《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人才中心提供的一式二联表,并且表中的用人单位要与就业协议书一致);

(8)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上述流程只适用于落户在省人才市场的人员。落户在杭州单位集体户或亲友家的除上述材料外,需单位或亲友家户主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房产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2、第“3”类人员的《报到证》需持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毕业学校或自考办提供,并且须用人单位、人才市场、学校三方盖章)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华星路203号,米兰洲际酒店斜对面)办理。3、第“3”类人员的材料经人才市场审核后,到华光路35号(吴山广场旁)杭州市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一式三联),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原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到省人才市场一楼大厅人事代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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