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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科技学院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浙江科技学院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0:08:00    浏览:105 次

关于开展浙江科技学院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

          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通知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奉献青春,增长才干,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实施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通知》(团浙联〔2004〕10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文件)、《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09〕5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中青联发〔2009〕19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团浙联〔2010〕63号)、《关于印发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5〕12号)、《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全国项目办发〔2014〕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全国项目办今年的招募部署,经主办单位协商,制订2015年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招募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岗服务的方式,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藏、新疆和兵团以及其他服务省和我省部分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为期1至3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二、主题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招募程序

  (一)组织招募

1.报名审核

 (1)报名。报名截止6月1日,高校项目办按照“集中招募,集中服务”的原则,组织学生报名参加“两项计划”。报名学生请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省学联网站(http://www.zjstudent.com/)查看有关情况。“西部计划”报名学生可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选择至多3个意向服务省份,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网上报名时不直接填报服务岗位,只需填报服务意向。报名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生不必上网填报信息,只需交《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纸质稿(附件2)。2015年“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岗位为温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五个市的农村基层。一名学生只能选报一项计划

(2)交表。报名参加任一项计划的学生均需填写上交书面报名表。“西部计划”报名学生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表上交;“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表可以从省学联网站(http://www.zjstudent.com/)上下载打印,也可以到高校项目办领取。报名表填写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一般设在团委)审核备案。交报名表时需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高校项目办初审确认。高校项目办应提醒学生注意“两项计划”规定的健康状况要求(附件34),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报名。

(3)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表后,要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于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学生,在确认其网上填报信息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及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对报名学生的审核意见;对于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生,审核意见填写在报名表“高校项目办意见”一栏中。对志愿者的审核,须在学生报名后三天内处理完毕。所有初审合格的志愿者将于7月份接受毕业证审核。

  2.统计上报

高校项目办请于63日前将《浙江省两项计划志愿者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省项目办邮箱zjtswxxb@163.com

(二)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两项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可以报名,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服务地紧缺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工业、城市管理类专业者优先;

(8)西部地区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生源优先;

(9)参加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下达指标       

省项目办按照“集中招募、集中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人数及学历、专业,各地项目办需求岗位数量、要求等方面情况,确定并下达各高校“两项计划”招募指标及其对应的服务岗位。

3.组织选拔

各高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先组织笔试。重点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录取志愿者。面试合格的要及时与其签订《招募协议》,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

选拔工作坚持数量和质量的统一,既圆满完成招募任务,又尽量满足岗位需求。在选拔志愿者期间高校项目办要同省项目办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高校项目办取得岗位名额后实行包干到底原则,如在选拔过程中出现专业所限难以完成某些岗位的,应及时报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退还,逾期由所在高校项目办负责足额招募,调配工作也由高校项目办自行解决。

4.组织体检

6月上旬,省项目办组织初步入选的大学毕业生进行集中体检。所有体检由省项目办牵头,各高校项目办具体落实。在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各高校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负责的态度,积极协助做好本校入选志愿者的体检工作,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省项目办并进行调换。

5.公示和录取志愿者

6月中旬,各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学校内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最终录取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6.审定确认

6月下旬,省项目办委托高校项目办发放《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15年“两项计划”志愿者资格确认后,“西部计划”志愿者将由全国项目办统一购买综合保障险,“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7.培训上岗

(1)7月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省参加培训。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2)8月,志愿者正式报到上岗(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通常于7月上旬报到上岗);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志愿者进行相应的上岗培训。

(3)志愿服务第一个月可作为试用上岗期,在此期间,志愿者对岗位不适应或用人单位对志愿者不满意可按规定由服务地项目办适当调整。

(4)西部计划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及时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

四、政策支持

(一)生活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西部计划志愿补贴12000元/人/年,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补贴14600元/人/年,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8000元/人/年(含交通费1000元/人/年)。

(二)考研加分。“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中央统一办理,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

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四)转“村官”。参加本省“两项计划”期满当年的浙江生源、本科、党员毕业生(具体应按照期满当年省委组织部对“两项计划”志愿者转村官的要求为准),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任选生源地或本省服务地的一个岗位报考,可简化选聘程序,直接通过考核方式予以聘用。聘用后,其志愿服务期视作在村(社区)工作年限。

(五)报考公务员。参加我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六)西部计划其他相关政策。可参阅《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赴新疆和兵团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1〕6号文件为准。有关赴西藏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3〕7号文件为准。

请有意向报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的同学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于5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行政楼214。联系人:蔡老师 85070173

附件(打包下载):

1.致2015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开信

2.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3.大学生志愿服务“两项计划”体检标准

4.2015年“两项计划”体检项目

5.2015年西部计划专项情况介绍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19日

 

 

 

 

 

 

 

 

附件1:

磨炼   奉献   成长

——“两项计划”浙江省项目办致2015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开信

 

亲爱的同学们:

又是一年似火的初夏,青春洋溢的你们即将告别大学生活。大学里,你们增长聪明才智、见证社会发展、感受自身成长、寻找人生目标。现在,你们即将步入社会,开拓新的人生事业,迎接全新考验。在这里,我们向你们表达最诚挚的祝贺!

在此,我们真诚地欢迎你们报名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到西部、到基层去,经历磨炼、参与奉献、体验成长!

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我省分别从2003年和2004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现更名为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旨在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基层奉献青春,增长才干,就业创业。“两项计划”实施十多年来,我省已有3021名大学生志愿者用智慧和汗水耕耘西部沃土、奉献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他们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执着和坚强践行青春的誓言。他们投身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传播现代文明,有的登上讲台、教书育人,成为递薪传火的人民教师;有的精益求精、治病救人,成为白衣天使;有的在田间地头、学以致用,为基层带去农业科技知识;有的扎根基层、勤奋工作,成为老百姓贴心信任的乡村干部;有的面对危难、义无反顾,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在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的土地上,到处闪动着他们青春的身影,留下了他们奋斗的足迹。

    2015年“两项计划”报名工作将于6月1日结束。你可以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和省学联网站(http://www.zjstudent.com/)查询有关通知,通过学校项目办(设在学校团委)报名。

选择志愿服务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不是享乐,也不是受苦,而是“用一两年不长的时间,做一件终生难忘的事”。

对于每个应届大学生毕业生而言,选择去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都是一次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在那里,你们将获得施展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广阔舞台。那里也有十分贫困的地方,有许多想象不到的困难和考验。在那里,你们既会感受成功的喜悦,也会经受生活的磨练,甚至直面失败与挫折的挑战。但是,我们坚信,在这一段奉献的经历中,你们将收获宝贵的精神财富,提升职业技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奠定今后事业成功的坚实基础。

同学们,期待你加入“两项计划”志愿者队伍。因为这个选择,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的明天将变得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你们的青春将更加壮丽!
附件2

                          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学校名称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院(系)专业

 

特    长

 

 

健康状况

 

既往病史

 

入学前户

籍所在地

省         市(地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家庭通讯地址及电话

 

服务意向

意向1:            ;

意向2:            ;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不服从

是否从事过共青团工作:      □是;  □否

服务意向: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水利、乡镇一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个人简历

 

志愿服务

经历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本人承诺

1、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2、如本人退出服务会及时通知所在高校,做到诚实守信。

 

           签字: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高校项目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本表交高校项目办,附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高校项目办留档备查。


附件3

大学生志愿服务“两项计划”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注:各地对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患有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做好说服劝导工作。 

 

 

附件4

 

2015年“两项计划”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十、肺通气功能检查(进藏志愿者)

 

 

 

  由于各地医疗仪器型号、规格、检测试剂、方法不同,各地可依据当地医疗机构通行使用的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附件5

2015年西部计划专项情况介绍

 

专项

名称

专项简况

(含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

选拔标准

基础教育

在县乡中小学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本专项包括研究生支教团。

符合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标准。师范类专业优先。

农业科技

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技术单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专业优先。

医疗卫生

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医学类专业优先。

基层青年

工作

在县级团委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沟通等工作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基层社会

管理

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法律、经济、中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服务新疆

围绕新疆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工业、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优先。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沟通等工作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服务西藏

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浙江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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